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晉民營發〔2024〕5號各市民營經濟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山西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行動方案》(晉發〔2024〕11號)、《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晉發〔2018〕37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晉政辦發〔2017〕113號)精神,按照《山西省
來源:山西綜改示范區綜改區關于開展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市級創業示范園區申報工作的通知區內各相關單位 :根據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市級創業示范園區組織推薦和評估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開展區內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市級創業示范園區組織推薦工作。請各相關單位于2024年6月23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電子版和掃描版分別刻印光盤)
來源:山西省科學技術協會關于公布2023年山西省企業“創新達人”評選結果的通知晉科協發〔2023〕32號各市科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國資委、工商聯、總工會,各軍工企事業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關于開展2023年山西省企業“創新達人”評選及宣講活動的通知》(晉科協發〔2023〕18號)安排,經企業推薦、市級遴選、省級初審、網絡投票、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等環節,確定馬駿等20人為2023年山西省企業
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23年11月3日(此件公開發布)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為使社會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詢了解政策,更加準確適用享受政策,財政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編寫了《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我們將《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相關內容制作成電子書,方便大家閱讀學習,快收藏起來吧!如何獲取電子書長按或掃描下方二維...
2024-04-11 10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決策實施了一系列減稅降費舉措,在紓解企業困難、穩住宏觀經濟大盤、促進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關鍵性作用。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先后發布了一系列延續優化創新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 為了方便經營主體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這些延續優化創新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
2023-06-02 62
在職職工門診就醫買藥每年最高報銷1800元 山西日報新媒體綜合報道 12月14日,省醫保局傳來消息:我省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實施統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制度(以下簡稱“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參加山西省職工醫保且有醫保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因治療常見病、多發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門診處方外配購藥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藥品費用,由職...
2022-12-16 14
來源:山西云媒體微信公眾號...
2022-10-11 100
來源:山西稅務聲明:本公眾號轉載文章,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涉及文章版權問題,請與本眾號聯系,我們將會及時更正、刪除...
2022-05-20 35
來源:科技日報近日,科技部官網公布《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體系,營造全社會支持中小企業研發的環境氛圍,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新增20萬家。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能力,實現“四科”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增5萬家。文件所說的“四科”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即每個科技企業要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產品、科技人員占...
2022-01-20 55
來源:人民日報 深耕減速機行業10余載,破解國內高精密行星齒輪減速機難題;攻克天空地遙感數據高精度智能處理技術,榮獲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這些強鏈補鏈的創新成果,都出自“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之手。 中小企業能辦大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提升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啟動一批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項目,激發涌現一大批“專精特新”企業。如何千方百計培育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和多家企...
2022-01-20 49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00:48相關問答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哪些? 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即納稅人應當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內申報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
2021-12-31 28
服務時間:7*24h